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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

中共泾源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稿件来源:固原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18-03-06 00:00:00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保证

——在中共泾源县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8年3月5日 审议稿)

马永宝

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纪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市纪委四届三次全会精神,总结2017年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纪检监察工作。县委对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刚才县委书记张立君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县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旗帜鲜明,担当有为,以上率下,领导有力。人大、政府、政协党组和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实任务扎实有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努力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坚守职责定位,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保持了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上级党委决议决定,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更加严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及各级纪委全会精神,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增强“四个意识”,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区市县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章党规党纪经常性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和反面典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铸牢理想信念宗旨之魂。全年发放警示教育读本500本,通报腐败典型案例16起,回复廉政意见508件(次),对156名新任职和调整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对巡察单位180名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测试,1000名党员干部接受各级警示教育,守纪律、讲规矩已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不断强化责任传导,推动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更加有力。县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通过县委书记带头讲、干部培训专题讲、民主生活会上重点讲、干部任免提醒讲,县委常委会16次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委书记18次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批示、提要求,不断增强各级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建立全面从严治党“三个清单”,落实“三级包抓”机制,扎实开展“三级同述”,8个部门党组织负责人在县纪委全会上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质询,29个部门党组织提交了书面材料,述责述廉单位覆盖面达73%以上。96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76个二级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向主管部门党组织述责述廉。纪委先后5次对全县“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3次对“三个清单”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着力构建权责对等、责任清晰、履责到位、追责严实的责任体系。围绕“两个责任”、六大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开展专项巡察2轮,巡察2个乡(镇)4个部门(单位)。开展个别谈话155人(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54件(次),发现问题63个,移交问题线索6个,已全部办结。对管党治党不严不实、“四风”和腐败问题频发、工作落实不力等问题严肃问责,全年问责处理“两个责任”落实不力15人,县委书记约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13人,县纪委书记约谈落实“两个责任”不力39人。

  (三)驰而不息纠治“四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更加自觉。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联合督查、平时抽查相结合,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从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事宜等方面抓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积小胜为大胜。全县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培训班2次培训805人,开展监督检查7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8个,诫勉谈话5人,累计上缴违规资金24.3万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起,给予利用职务影响为其子操办婚宴、为其孙子操办满月宴收受礼金的一名村干部党内警告处分。扎实开展干部作风“五不为”专项整治活动,对3名科级干部“五不为”行为进行问责处理,对在脱贫攻坚督查中发现的20名干部“五不为”典型问题在全县通报。对落实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制度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不力的行为严肃问责,诫勉谈话4人,通报批评1人。出台《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抵制高额彩礼和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在黄花乡举办泾源县农村“改讲学”移风易俗系列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党风政风、社风民风向善向好。

  (四)严厉惩治腐败,震慑效应更加显现。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规范信访举报范围,加强问题线索管理,落实片区协作机制,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实行执纪审查“五统一”机制(问题线索统一管理,纪律审查统一组织指挥,纪律审查力量统一调配,纪律审查安全统一防范,纪律审查后勤统一保障),对区市交办的问题线索直查直办,对重点问题督办、提办、领办。一年来,全县共受理信访举报52件,同比上升18%;处置问题线索112件,同比上升103%;初核107件,同比上升123%;函询10人(次),了结64件,立案52件,同比上升126%;给予党政纪处分49人(双重处理1人),同比上升88%;其中科级干部9人,组织处理5人,收缴违纪资金28.28万元。

  (五) 严查涉农扶贫领域“微腐败”,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围绕民政扶贫资金、危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落实,集中开展涉农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召开3次推进会、4次联席会,指导涉农扶贫主管部门扎实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先后开展农村低保、城乡医疗救助等工作的梳理排查3次,清理农村低保2070人,城市低保37人,追缴城乡低保资金41.08万元。对全县7个乡镇2015年以来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乡镇入户核查工作进行了抽查核实,追回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万元。运用“制度+科技”手段,建设“331”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并在我县成功的举办了全市“331”涉农惠农资金监管平台现场观摩会。加强涉农惠农资金监管,累计开展监督检查12次,下发通报1期。借助监管平台发布惠农政策44个,通过平台受理涉农惠农问题线索6件,初核6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共开展监督检查8次,下发通报3期,对20名在扶贫攻坚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的干部进行了通报问责。处置涉农扶贫领域问题线索73件,初核69件,函询4件,了结39件,立案3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1人,收缴违纪资金22.97万元。

  (六)稳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区市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决策部署,县委扛起主体责任,靠前指挥,及时成立泾源县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制定《泾源县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安排部署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积极与组织、人大、政法委、编办、检察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做好县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建议人选、转隶人员的考察、干部档案审核和思想教育工作,研究制定县监察委员会的组织架构、纪委监委 “三定”方案,12月25日在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二次会议上选举产生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完成了组建挂牌工作。建立工作报告制度、主要领导批示件督办制度,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充分运用集中培训、工作实训、以案代训、交叉轮训等方式,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业务能力和政治素质。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要清醒地看到,目前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尚未根本改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我县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个别乡(镇)、部门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个别领导干部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向基层传导压力不够。二是涉农扶贫领域“微腐败”时有发生,职能部门监管不力,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比较突出。三是干部作风“五不为”行为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同程度存在。四是监督执纪方式单一,工作中还存在不实不细、措施不严、执行不力、监督检查不到位等问题。五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有的律己不严,作风不实。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要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8年重点工作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站在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经验,科学分析党面临的风险和挑战,深刻阐述了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强调要重整行装再出发,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为一刻不停歇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指明了方向。中纪委和区市纪委工作报告,主题鲜明,重点突出,措施有力,针对性强,是我们做好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指导性文件。石泰峰书记和张柱书记也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具体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方向,坚守责任担当,深入学习,深刻领会,坚决贯彻落实,努力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自治区成立60周年,也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今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和区市纪委的部署要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紧紧围绕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紧紧围绕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紧紧围绕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强化自我监督,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和作风保证。

  (一)提高政治站位,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

  深入推进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中纪委二次全会、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作为“必修课”,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制定学习方案,细化学习措施。通过理论辅导、专题讲座、知识测试等形式,教育引导全县党员干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监督检查是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是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要先行一步,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带头学习,带头宣传,要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在带头执行上做表率。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紧紧围绕保证全党服从中央、坚持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一党的政治建设首要任务,严格执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民主集中制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进一步遵守党章党规的坚定性和自觉性。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工作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请示报告,做到步调一致、令行禁止。

  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对照“七个有之”问题有效防范,坚决清除对党不忠诚不老实,阳奉阴违的两面派。把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自治区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县委打好“六场硬仗”、加快“四个示范县”建设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加强监督检查,加大约谈、批评、查处、曝光力度,坚决纠正自行其是、各自为政、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等问题。紧盯“关键少数”特别是对一把手的监督,要严格落实民主议事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及“五不直接分管”等制度,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坚持有责必担、失责必究,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

  强化压力传导。严格落实“三级同述、三级包抓”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三个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问责清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全程纪实。各乡镇、各部门要通过督查督办、检查指导、工作约谈、签字背书、述廉述责、评议报告等方式,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压实到村级、站所,落实到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坚持政治巡察定位,坚决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按照区市巡视巡察工作办法和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修订出台我县《巡察办法》,成立巡察办,组建巡察机构。紧盯被巡察党组织党的领导是否坚强、政治生活是否严肃、党的组织是否健全,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的问题,全年完成对12个党组织的巡察工作。

  严格责任追究。严格执行《问责条例》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对主体责任落实中出现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给党的事业造成严重损害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对监督责任缺位,能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报告不处置,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建立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三)坚持抓细抓常,严厉纠治“四风”,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把监督检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作为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任务和经常性工作,坚持抓节点、抓督查、抓查处、抓通报,密切关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隐形变异的新情况、新问题、新动向。建立财政、税务、公安、审计等单位协作机制,发挥“四风”监督举报平台作用,深挖细查“四风”问题线索,从快从严查处。制定《泾源县关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若干意见》《泾源县2018年监督检查工作计划》,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平时检查等形式,强化日常监管,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加大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的整治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在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上下更大功夫,对照“十种表现”,重点纠正一些领导干部爱惜羽毛、回避问题、庸懒无为,一些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冷硬横推问题。对阻碍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县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造成严重后果的,以及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存在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问题,抓住典型、坚决问责、形成震慑。深入开展“干部作风转变年”活动,持续开展干部作风“五不为”专项整治,严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纠正一些领导干部庸懒散软,不愿担事、冷硬横推、吃拿卡要方面的突出问题。

  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认真总结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的好方法、好经验,出台“四风”问题处置快速反应机制,违反“四风”问题直查直办工作办法,完善日常工作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转变干部作风,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群众感情。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要求,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督促党员干部经常回顾建党历史、坚守入党誓词。开展党员干部定期下基层,定期接访、定期调研和结对帮扶等活动,真心诚意做好群众工作,维护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拉近干部与群众之间的距离,切实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凝聚群众、行动上服务群众。

  (四)运用“四种形态”,加大执纪审查,形成惩治腐败强大震慑

  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抓早抓小,加大对苗头性、轻微性问题的处置力度,让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成为大多数。坚持常态下党委(党组)谈话、函询工作机制,督促各级党组织管在平常、抓在日常,推动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常态化。正确运用容错纠错机制,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营造凝心聚力,团结协作的良好干事环境。强化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和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的反面教材作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守底线、知敬畏、存戒惧。

  突出整治重点,加大惩处力度。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侵害群众切实利益问题作为执纪审查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对党不忠诚、阳奉阴违、对抗组织巡察的问题,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中插手工程建设、土地出让、征地拆迁、旧城改造,侵吞国有资产,以权谋私、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问题,不断增强震慑遏制作用。

  提升执纪审查工作水平。规范执纪审查工作方式,优化纪委监委内部运行规程,明确问题线索、证据转换、案件移送等具体操作和办案文书、程序、流程等制度,使执纪审查和依法监察相互衔接、协同推进。规范乡(镇)纪委执纪审查工作,整合办案力量,强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和乡(镇)纪律审查片区协作机制作用,实行纪律审查“五统一”管理模式。全面落实纪律审查主办人安全责任制度,坚守“安全红线”,不断提升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水平。

  (五)突出整治重点,健全机制,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扎实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按照中纪委的部署和区市要求,制定全县《关于2018年至2020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细化措施,强力推进。突出三方面重点,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态度不坚决、工作不扎实、敷衍应付,相关职能部门履责不力、监管不严、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作为重点;把农村低保、危房改造、易地搬迁、产业扶贫、对口帮扶以及贫困乡镇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资金中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腐败问题作为重点;把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盲目决策、弄虚作假、数字脱贫,扶持对象、措施到户、脱贫成效不精准,以及虚假“摘帽”的问题作为重点,严查扶贫领域“微腐败”和作风问题。今年要把扶贫资金、退耕还林资金和就业培训的资金作为重点。围绕专项治理,把惩治基层腐败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紧盯重点乡镇、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人员,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坚决查处涉黑涉恶后面的“保护伞”,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提升群众获得感。

  健全工作制度,强化工作措施。建立扶贫、农牧、发改、民政等11个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问题线索共享和督办机制,完善纪委监委领导包抓、定期报告和季度例会等7项制度。采取直查直办、重点督办等措施,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整治,县纪委监委既要直接查办涉及乡(镇)、部门、村干部有关扶贫领域腐败案件,还要直接查乡(镇)纪委已经了结但信访举报不断,乃至发生群体上访、欺上瞒下、作风漂浮、欺骗群众做假账、报假数、假扶贫的典型案件。每年对查结的案件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复核。建立常态化通报曝光制度,对查处的涉农扶贫领域腐败案件,做到查处一起、通报曝光一起,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真正形成强烈震慑。

  加大涉农扶贫资金监管。在巩固深化“331”监管机制应用上下功夫,督促落实好“政府牵头抓总,部门各司其职,分级负责,强化监管”工作机制,确保“331”监管机制规范运行。各乡镇、各涉农部门要按照“应进则进”的原则,将应纳入的涉农惠农项目资金全部纳入“331”监管平台。县纪委坚持月督查季通报制度,定期不定期对各乡(镇)、相关部门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分析研判,采取措施,督促整改,对落实“三级备案、三级审核、一个平台监管”工作不力的人和事,严格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确保涉农扶贫项目资金规范运用,在阳光下运行。

  (六)整合反腐败力量,稳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按照中央、区市纪委部署要求,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推进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和工作磨合,着力构建党委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利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腐败,强化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工作衔接,建立监察委员会内部运转制度,对线索处置、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查、审理及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及工作流程进行梳理细化,全要素使用12项调查措施,依纪依法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调查处置权限,严把政策关、事实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加强派驻机构建设。按照派驻机构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分类设置纪检监察组,做到县直部门(单位)纪检监察组全覆盖。做好派驻纪检监察组垂直管理工作,制定派驻机构内部管理办法,将纪检监察组人员纳入县纪委监委统一管理。探索赋予乡镇纪委部分监察权限,确保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有效行使。

  加强制度建设。把法规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全过程。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对监督、调查、处置等配套规定、相关制度和实施细则加大研究力度,使监察工作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完善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档案资料,查漏补缺,总结经验,形成专题报告,完成区市评估工作。

  (七)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保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定力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把对党忠诚作为工作的首要政治原则,要深刻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政治意义,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践行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总体要求。

  全面提升素质能力。加强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纪委常委会集体领导作用。围绕“全员培训、全体融合、全面规范”要求,积极参加区市纪委监委组织的培训,制定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解、以案代训、交叉轮训等形式,加强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教育,强化纪法贯通,提高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惩治腐败,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认真落实“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加强纪委自身建设,健全完善内控机制,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主动接受党内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察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规党纪,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遵守纪检监察干部“六个不准”“四个严格”要求,坚决杜绝跑风漏气、以案谋私等行为,严防“灯下黑”,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让我们在区市纪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整行装再出发,依纪依法履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奋力谱写新时代泾源发展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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