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巡察
巡察公告
根据泾源县委统一部署,2021年10月15日至11月30日,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开展专项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企业库点,同时监督各监管部门属地监管责任情况。
二、巡察内容
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将按照中央和区市县委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盯被巡视党组织职能责任和权力腐败问题,聚焦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了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粮食安全决策部署及区市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落实业务主管责任和政治监督,延伸企业库点着力发现粮食收购、销售、存储等环节存在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充分发挥巡察标本兼治战略作用,督促业务主管监管部门加强监管、完善体制、健全机制,粮食购销企业强化管理、堵塞漏洞、补齐短板。
三、巡察组负责人
组 长:雷志琪
副 组 长:吴爱红
四、巡察组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接受信访和举报的时间为10月15日至11月25日,举报电话:17809595202(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30-18:00),电子信箱:jyxxcb151@163.com。
巡察组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及所属企业库点设有举报联系信箱,书面举报材料可投至信箱或邮递至:泾源县行政中心208室(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收) 邮编:756400。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县委涉粮问题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对象有关涉粮问题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有关部门认真处理。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中共泾源县委巡察办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