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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泾源

泾源:对廉洁过节提出相关要求

稿件来源:泾源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4-05 14:23:35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确保节日期间文明节俭、风清气正,现提出有关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要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带动转变过节风气,进一步加强对广大党员、干部的教育引导,自觉抵制不良风气,充分发挥“头雁效应”。

  增强规矩意识,筑牢思想防线。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增强敬畏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带头抵制不良风气,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禁违规吃喝;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违规用公款组织各类祭扫活动;严禁公款旅游以及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安排的旅游活动;严禁违规使用公车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等;严禁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等事宜借机敛财;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规参加各类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严禁在参加公务活动用餐或个人餐饮消费时铺张浪费;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各种违纪行为。

  强化监督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各单位严格执行节日期间领导带班值班制度,分管领导严格落实好“一岗双责”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抓好分管科室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加强监督检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各项决策部署要求转化为履职担当的实际行动,切实担负起作风建设监督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泾源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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